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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第13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下稱“《指引》”)於本年6月23日生效。按照《指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間接累計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應於7月22日前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辦公室”)設立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平台”(下稱“平台”,https://www.gpsap.gov.mo/app/)公開企業的基本資料、組織架構、財務報表等資料,其他的公共資本企業可參照《指引》規定公佈資料。

  目前,辦公室已對所有公共資本企業(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截至7月27日,平台已公佈17間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包括12間母公司及其5間子公司),以及1間持有等於或少於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之資料。另外,澳門特別行政區持有等於或少於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司中,有5間決定部分參照適用《指引》公佈資料,有2間則決定不參照適用《指引》。

  辦公室將繼續與相關企業溝通及要求補充資料,並適時透過平台發佈,讓公眾能及時了解公共資本企業的營運及財務狀況,從而增強公共資本企業資訊的透明度。

  經第13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下稱“《指引》”)於本年6月23日起生效。為向各公共資本企業說明有關公佈資料的事宜,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辦公室”)在6月29日上午10時於澳門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辦講解會,各公共資本企業代表約50人參加。

  在講解會上,陳海帆主任介紹辦公室正逐步規劃完善有關公共資本企業監督的法律制度建設,其中包括促進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的措施,希望各公共企業,特別是特區或其他公法人持有等於或少於50%財務出資的企業支持、配合辦公室的工作。其後,辦公室代表向與會者詳細講解《指引》的內容,包括適用範圍、應公佈的資料和提交資料的期間及方式等,並介紹辦公室推出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平台”,由公共資本企業透過該平台公佈相關資料。出席代表於會上踴躍發言和提問。

  《指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間接累計持有超過50%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應於7月22日前透過辦公室設立的公共網頁平台提交所要求的資料,包括:企業名稱、所營事業等基本資料、股東及其出資資料、組織架構資料和2019年帳目及年度營運報告。

  為增加公共資本企業營運及財務狀況的透明度,《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已透過第13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該指引旨在對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及更新資料的種類、時間等作出規範,以便社會進行監督。該指引於6月23日起生效。歡迎公眾於本辦公室網頁的 “相關法律法規” 瀏覽。

  於6月10日,陳海帆主任和廖志漢副主任一行到訪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執行董事韋海揚等進行會議。陳主任向與會者介紹辦公室的職責為檢視公共資產的監管制度,並推動相應的立法工作及跟進完善措施,以構建對包括公共資本企業在內的公共資產實施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體系。現階段,辦公室正實地走訪各公共資本企業了解情況,開展資料搜集、梳理及分析的工作。

  韋董事介紹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1987年12月成立,一直經營位於路環的九澳港貨櫃碼頭,處理來自香港和內地的貨櫃船和散貨船。公司多年來運作順暢且財務穩健,並按照批給合同的規定向政府繳納回報。

  雙方就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情況,以及當前與未來面對之挑戰等進行了交流和討論。

  於5月27日,陳海帆主任和廖志漢副主任一行到訪懲教基金,與懲教管理局局長程况明等舉行會議。陳主任向與會者介紹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現階段正拜訪各自治基金,了解其運作及管理的情況,以便未來構建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

  程局長介紹,懲教基金由懲教管理局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其宗旨為對懲教管理局職責範圍內的囚犯和收容於少年感化院的青少年的社會重返工作提供財政支援,使其在學業、職業技能等方面均能融入社會。為此,透過基金的財政支援,懲教管理局在監獄內設有多種類型的職業技能培訓工場,讓在囚人士學習一技之長,獄方每年均會舉辦在囚人士手工藝品展銷會,向社會大眾展示他們在獄中的學習成果,相關產品同時提供予外界訂購,全數收益撥歸懲教基金。

  雙方就基金的運作情況進行討論和交流,會議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