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消息动态

  •   今年4月15日是国家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监局陈海帆局长于4月19日带领部门人员参观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的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展”。

      是次展览的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十周年”,陈海帆局长一行参观了展览的序章和五个专题部分,深刻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年以来取得的一系列历史性成就,以及在中央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澳门特区政府不断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推动落实“爱国者治澳”根本原则,把握国家发展新机遇,开创“一国两制”在澳门成功实践的新局面。陈局长一行亦欣赏了以“我心中的网络安全”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及短视频比赛获奖作品,作品内容丰富、风格多样,展现了本澳青少年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责任担当。

      透过观赏展览和影片,公监局人员加强认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层内涵,以及坚守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使命。

  •   为配合第16/2023号法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实施,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该法律第23条及26条的规定,制定第003/DSGAP/ECP/2024号指引《公共资本企业营运绩效评核执行细则》,旨在对公共资本全资企业及公共资本控股企业的营运绩效评核,在具体执行程序方面,制定相关的细则性指引。

      上述指引于2024年3月15日生效,文本已上载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网页:https://www.dsgap.gov.mo/guidelines

  •   为配合第16/2023号法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实施,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该法律第26条的规定,制定第002/DSGAP/ECP/2024号指引《关于公共资本企业设立及资本重大变动程序的指引》,旨在为有关公共资本企业设立及资本重大变动的事项,订出程序方面的规范。

      上述指引于2024年3月1日生效,文本已上载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网页:https://www.dsgap.gov.mo/guidelines

  •   第16/2023号法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已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为提升公共资本企业的治理能力,以及推动重大营运事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下称“公监局”)于2024年2月6日在澳门世界贸易中心 5 楼莲花厅举办“企业治理与重大营运事项” 培训课程,邀请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专业团队担任讲师。约60名公共资本全资企业及公共资本控股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者及公监局人员参加了培训。

      课程包括“现代企业董事会建设”和“企业重大营运事项”两个主题,前者包含董事会在企业治理中的战略定位与功能、运行机制和履职要点、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董事人才及专业能力建设,后者则涵盖企业重大运营事项的梳理方法与原则、订定重大营运事项的注意事项、分类及管理重点,以及内地国企重大营运事项的管控实践分享。每个主题都安排了交流互动环节,让出席者分享经验和见解,课程内容充实,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   在行政长官贺一诚监誓,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许丽芳见证下,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海帆和副局长廖志汉今(1)日在政府总部多功能厅宣誓就职。

      根据第6/2024号及第7/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陈海帆以兼任方式担任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期由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并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廖志汉为副局长,由2024年2月1日起,为期一年。

      陈海帆表示,对于获得委任感到非常荣幸,衷心感谢行政长官阁下的信任和支持,将会竭尽所能,与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全体同事齐心协力,履行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严格落实及执行有关公共资产监督管理范畴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依法加强对公共资本企业及公共财政资助的监管,促进公共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公帑使用的效益。

      根据第43/2023号行政法规,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执行及评估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管理范畴的政策及措施,隶属行政长官运作。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2月1日正式成立。

    行政长官贺一诚主持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海帆及副局长廖志汉的就职仪式(相片来源:新闻局)
  •   为配合第16/2023号法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实施,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该法律第26条的规定,制定第001/DSGAP/ECP/2024号指引《关于公共资本企业预算制度的指引》,以规范公共资本全资企业及公共资本控股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及修改的程序。

      上述指引于2024年2月1日生效,文本已上载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网页:https://www.dsgap.gov.mo/guidelines

  •   于1月30日,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MCSD)董事会主席陈守信、董事刘杏娟、关美平和刘佳华等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陈守信主席感谢公监办一直以来对MCSD工作的支持,并对公司经营及运作的现状作介绍,以及就有关第16/2023号法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企业营运绩效评核制度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陈海帆主任感谢MCSD领导层为配合《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规定而推行的工作,对MCSD方面提出的问题作回应及解说,期望MCSD在配合特区政府发展现代金融产业、建设澳门债券市场的道路上创出更多佳绩。

      双方就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开拓外部业务等交流了意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   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合组织(OECD)、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共同举办,韩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和亚洲开发银行提供支持之《第十六届亚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及15日在澳门威尼斯人金光会展宴会厅举行,有逾70位来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国资部门代表、政策制定者、国际组织官员及有关专家参加,公监办陈海帆主任、廖志汉副主任,以及本澳十间公共资本企业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与会代表围绕国企改革治理最新进展、国企分红政策与实践、增强国企对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提升国企董事会职能专业性等议题进行分享及讨论。中国国务院国资委苟坪副主任、经合组织金融和企业事务司Antonio Gomes副司长、公监办陈海帆主任和韩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金在镇院长于开幕环节上致辞。陈海帆主任在中国专场上发言,介绍公监办的主要职能、本澳公共资本企业的整体状况,以及公监办成立四年以来,在建立和完善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成果,以及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后计划开展的工作。

      经合组织在国企改革治理方面研究颇深,其《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已成为不少国家和地区推进国企改革、完善国企治理的重要借鉴。经合组织亚洲国有企业治理会议机制旨在为亚洲国家的决策者、国际组织和专家搭建交流平台,围绕国企治理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分享各国国资国企领域最新实践,提出符合亚洲国家实际的国企改革建议。

    公监办陈海帆主任于《第十六届亚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会议》开幕环节致辞
  •   于12月12日,澳门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罗锐荣、业务部高级经理陈育斌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陈海帆主任祝贺罗主席履新,相信凭借罗主席对特区政府政策的了解以及在经济贸易范畴的专业知识,可带领公司开拓更多机遇。陈主任介绍,为配合第16/2023号法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之实施,公监办正逐步制定各项指引,以推动公共资本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及监管制度。罗主席感谢公监办一直以来对工业园区发展和营运给予的支持,以及对修改公司章程提供的意见,表示公司将陆续开展内部制度的草拟工作,推动企业内部管治制度的建设。

      会议期间,双方就如何落实相关法律及完善企业管治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   于12月6日,澳门大学副校长葛伟和副校长兼澳大创科有限公司和澳大工程研究及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建等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陈海帆主任介绍,第16/2023号法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自本年11月1日起生效,公监办作为主管部门,正逐步制定各项指引,为公共资本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作出指导。两位副校长介绍,澳大创科有限公司及澳大工程研究及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澳门大学拥有的公共资本企业,将积极配合法律的实施,推动企业内部管治制度的建设,目前已开展公司章程的检视、重大营运事项制度的草拟及其他内部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等工作,将适时向公监办提交报告。

      会议期间,双方就有关法律的落实及企业营运管理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