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為執行第16/2023號法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關於對公共資本全資企業及公共資本控股企業(下稱“被評核企業”)進行營運績效評核的規定,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下稱“公監局”)於2024年3月15日發出第003/DSGAP/ECP/2024號指引《公共資本企業營運績效評核執行細則》(下稱“《細則》”)。自2024年度開始,被評核企業的營運績效評核應按照上述《細則》的規定執行。
根據各被評核企業設立的宗旨、目標、所營事業性質及業務類型存在的客觀差異,公監局制定了公共資本企業分類機制及標準,作為評核工作的基準及依據。被評核企業劃分為兩個大類:商業產業類和社會事業類。在此基礎上,結合不同類別公共資本企業的特點,以及每間企業的實際情況,公監局訂定適用各被評核企業的2024年度營運績效評核指標,對不同類型的企業體現有所區分的評核導向及側重點。
同時,因應《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對被評核企業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建設及完善的明確要求,2024年度的評核指標以管理績效為該年度對所有企業進行評核的重點指標,主要關注企業治理結構建設的合理性與規範性、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守法合規經營,以及資訊披露規範性。
現時,公監局已完成對各被評核企業的評核程序。有關評核結果已根據《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及《細則》的規定,公佈於“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