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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2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谢晖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等进行会面。
陈主任感谢国资委一直给予公监办的支持,向与会者介绍公监办成立三年以来,在加强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本企业的监督、完善公共财政资助制度和优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已进入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阶段,将为规范和监管公共资本企业提供重要的基本性框架。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的行政法规自本年6月1日起生效,公监办正积极就完善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查验制定指引和设立系统,并为特区不动产的整体管理的制度建设展开研究。此外,陈主任亦介绍了公共资本企业的整体状况。
谢副局长向与会者介绍国际上有关国有企业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发展趋势,以及分享国资委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的经验。
双方就如何加强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于11月3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陈海帆主任一行到访澳门科学馆,获澳门科学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穆欣欣和董事邵汉彬和黄逸恒等热情接待,期间与公司领导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参观了馆内多项设施。
科学馆负责人介绍澳门科学馆于本年3月和5月获列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及「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为配合特区政府的教育及青年工作政策,澳门科学馆积极践行「推动高新科技及科学传播」新使命,透过多种形式及媒介开展科普教育项目,而行政管理机关于本年4月进行架构改革,进一步加强科学馆凝聚社会资源和落实发展目标的能力。相关负责人并向与会者介绍各展厅更新的日程规划和科普教育的发展部署等。
陈主任感谢科学馆负责人之介绍,期望澳门科学馆股份有限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治能力,配合国家和特区发展政策,继续为推动本澳青少年科普教育、推动高新科技及科学传播作出贡献。
访问期间,公监办代表一行参观了科学馆多项设施和展览,包括:中国科学家精神专区、学生科技教育普及计划-科学探究活动、学生科技教育普及计划-科普剧、MACAO VAST全视澳门—视觉体验馆及机械工房STEM工作坊。
于11月28日,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董事刘佳华和总裁助理沈国斌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刘董事介绍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为澳门金融管理局设立的全资公司,于2021年12月正式对外营运,主要提供证券登记、清算、结算、托管及其他相关服务,未来将致力推动澳门债券市场成为广受本地及境外发行人、投资者及其他参与者认可的投融资平台,刘董事简介公司成立至今的业务状况,并对《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情况表达关注,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有关法律制度完善内部架构。
陈主任感谢刘董事的介绍,表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为规范和监管公共资本企业提供重要的基本性框架,目前已进入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阶段,并向与会者解说制订有关法律制度的目的及原则、公共资本企业的监督、主管部门的职责、管理机关的权限、机关成员的选任及企业绩效评核制度等,日后将通过综合性研究,为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制度提供更客观和合理的参考标准,期望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治理和开拓外部业务,配合特区政府推动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助力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
双方同意未来就企业的制度建设保持联系,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为确保公共资产的安全与效益,加强公共资本企业的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以及加深对本澳新《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应税务影响的认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合作,于10月27日及28日举办了“企业风险控制及财税新知分享”培训课程,邀请了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专业团队担任讲师。约50名澳门特区或特区其他公法人持有超过50%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人员参与培训。
课程内容涵盖“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提升”和“澳门新财务报告准则基本原则及税务发展分享”两个专题,讲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必要性、实施路径与要点,当中配以多个典型案例分析,助学员融会贯通;此外,讲师亦分享了《财务报告准则》对财务报表及相应税务的影响,并浅谈跨境投资和交易的税务策划。课程内容丰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于9月16日,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 率领全体执行委员会成员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并交流意见。
罗主席介绍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的使用情况和未来的工作计划等,执行委员会成员分享企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并对《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表达关注。
陈主任感谢罗主席的介绍,表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公共资本企业的设立、经营、运作、监督,以及公共出资人权利的行使,立法会于本年五月一般性讨论及表决通过有关法案,现正进行细则性审议,相信有关制度将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核机制,实现“善用公帑”的施政理念。双方就有关制度的落实及企业营运管理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为落实第18/2022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的原则和规定,完善对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监察,公监办于本年6月8日举办了《关于统一受资助活动或项目事后监察模式》讲解会,来自30个公共部门和实体约一百名代表出席会议。
在讲解会上,陈海帆主任指出,为确保公帑得以善用,有必要透过各种机制与措施对资助活动或项目的工作进行必要、适当的规范,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监察,为此,公监办认为有需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规范和第三方查验的机制等。赵渊职务主管向与会者讲解相关措施的内容。出席代表于会上踊跃发言和提问。
目前,公监办正向各公共部门和实体收集对事后监察机制方案的意见及建议,将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统一的事后监察模式和推动相关部门和实体对受资助活动或项目设立统一监察机制。
第18/2022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以下简称《资助制度》)将于本年六月一日起生效。《资助制度》旨在订定公共部门及实体在开展资助工作上的管理、资助审批和公开制度,公监办作为统筹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及评估公共财政资助工作,及监察《资助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执行《资助制度》的规定,公监办构建了“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供公共部门及实体适时公布及更新资助方面的资料,并对公共部门及实体开展资助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及评估。为向相关部门和实体就制度的内容和系统的使用作出解说,公监办于本年5月13日举办了《资助制度》讲解会,并于5月18日举办了“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讲解会,2021年有开展资助工作的40多个公共部门和实体的代表参加了讲解会。
在《资助制度》讲解会上,陈海帆主任介绍,随着公共财政资助范围的扩大及资助金额的增加,社会对于公帑合理运用的关注度提升,第54/GM/97号批示已颁布实施逾20年,难以适应澳门特区现时的社会状况。为提高公帑运用的合理性及资助的透明度,特区政府制定了《资助制度》,规范公共部门及实体向自然人、其他公共部门或实体、私人实体提供的财政支持,完善资助制度。公监办代表向与会者讲解《资助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共财政资助的定义、法规适用范围、资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开展资助工作的方式和资助规章的制定等,出席代表于会上踊跃发言和提问。
在“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讲解会上,公监办代表详细讲解有关系统的架构和操作流程,并现场进行系统操作演示,加深与会者对系统的了解。按照《资助制度》,公共部门及实体将透过公监办设立的“公共财政资助对外公布资料平台”,公布及更新资助的基本概况、相关法规、资助计划和资助名单等内容,以提升资助信息的透明度。
为让本办公室人员更全面和深刻认识总体国家安全观,公监办陈海帆主任于4月22日带领本办公室人员参观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的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展”。
陈海帆主任一行参观了展览的六个部分,包括:“国家发展取得新的伟大成就”、“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体系不断完善”、“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突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基固本,迎难而进,推动‘一国两制’稳步向前”、“努力进取,奋发有为,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爱国爱澳,薪火相传,齐心合力维护国家安全”六个部份。并观看影片及欣赏以“我心中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题的征文比赛的部分得奖作品。透过导赏员的讲解,全体参观人员回顾过去一年来国家和澳门的发展历程,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认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建设情况,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于4月4日,澳门乐团有限公司机关成员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公监办正推动《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相信有关制度在“管资本、放经营”的理念下,将推动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制度,以确保经营与运作有规可依。
澳门乐团负责人介绍公司于2022年2月设立后的运作及制度建设情况,日后将逐步完善澳门乐团和澳门中乐团的组织、管理和营运,进一步透过职业乐团的管理方式,确保乐团运作具合法性、正当性、专业性,配合特区政府文化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需要,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陈主任感谢澳门乐团负责人的介绍,期望澳门乐团配合特区政府的文化发展政策,在“善用公帑”的原则下,落实艺术普及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宗旨。双方就完善企业制度建设、提升营运绩效等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于3月7日,文化发展基金行政委员会主席张建洪、委员陈家耀和代委员许鑫源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面。
陈主任欢迎文化发展基金负责人到访,并向与会者介绍公监办现阶段正积极开展完善特区政府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的立法工作,建立统一的资助审批基本制度,包括规范开展资助的方式及程序、须遵循的原则、受资助者应遵守的义务和提升资讯透明度等。
张主席介绍了文化发展基金自2022年1月1 日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切实履行基金订立的宗旨,积极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化政策,致力做好并不断完善文化及文化产业领域的各类资助审批及监察工作。
陈主任感谢张主席的介绍,期望文化发展基金继续秉持“公帑善用”的原则,提升本地文化氛围,推动文化产业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双方就如何优化资助政策进行了交流,会面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