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为执行第16/2023号法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关于对公共资本全资企业及公共资本控股企业(下称“被评核企业”)进行营运绩效评核的规定,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下称“公监局”)于2024年3月15日发出第003/DSGAP/ECP/2024号指引《公共资本企业营运绩效评核执行细则》(下称“《细则》”)。自2024年度开始,被评核企业的营运绩效评核应按照上述《细则》的规定执行。
根据各被评核企业设立的宗旨、目标、所营事业性质及业务类型存在的客观差异,公监局制定了公共资本企业分类机制及标准,作为评核工作的基准及依据。被评核企业划分为两个大类:商业产业类和社会事业类。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别公共资本企业的特点,以及每间企业的实际情况,公监局订定适用各被评核企业的2024年度营运绩效评核指标,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体现有所区分的评核导向及侧重点。
同时,因应《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对被评核企业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建设及完善的明确要求,2024年度的评核指标以管理绩效为该年度对所有企业进行评核的重点指标,主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建设的合理性与规范性、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守法合规经营,以及资讯披露规范性。
现时,公监局已完成对各被评核企业的评核程序。有关评核结果已根据《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及《细则》的规定,公布于“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平台”。